規劃設計是指對項目進行較具體的規劃或總體設計,綜合考慮政治、經濟、歷史、文化、民俗、地理、氣候、交通等多項因素,完善設計方案,提出規劃預期、愿景及發展方式、發展方向、控制指標等。
城市設計影同建筑設計,城市設計是在各類規劃的指導下,以城市作為研究對象的設計工作,介于城市規劃、景觀建筑與建筑設計之間的一種設計。相對于城市規劃的抽象性和數據化,城市設計更具有具體性和圖形化。城市設計的內容作為綱要、構建,用以指導后期建筑設計、景觀設計等等細相(含建筑體量、形式、建筑色彩、界面、結構、空間布局、景觀形式等等)。
規劃的目的:科學規劃設計,達到人與自然、人與環境的和諧共存。
規劃涉及方向:城市規劃及城市更新、建筑改造、文化博覽、會展中心、行政辦公、商業酒店、醫療建筑、學校教育建筑、產業園區和住宅建筑。
